當“保護傘”收14.7萬好處費
  三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一中隊長被開除公職
  □通訊員 紀嚴 記者 黃婷
  本報訊 日前,三亞市紀委監察局對該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稽查一大隊打擊非法營運機動中隊原中隊長曾令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曾令平在負責打擊非法營運車輛稽查和督查執法人員執勤工作中,多次為非法營運車輛提供保護,收受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47000元。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曾令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三亞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曾令平開除公職處分。  (原標題:當“保護傘”收14.7萬好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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